自由工作者怎麼報稅?我學到的 3 件事
成為自由工作者的第一年,我完全沒想過「報稅」這回事。
我以為只要沒有老闆、沒有發薪水,就不會有稅務問題。直到某天我收到一封來自香港稅務局的信,才知道我錯得有多離譜。
那一年,我接了不少案子,也賺了點錢,但卻什麼都沒申報。結果被補稅+罰款,還得解釋為什麼我沒有主動報稅。從那次之後,我學到了幾件非常重要的事,也想在這篇自僱人士報稅的文章跟大家分享。
1. 原來接案也算經營:沒開公司也會被視為自僱
那時候我一直以為:「我又沒開公司,也不是什麼正式工作,應該不會被當成做生意吧?」
錯。
其實在香港,只要你是持續性地賺錢、提供服務、收費,即使只是個人形式,都會被視為「經營業務」。
這類型的人,稅務上叫做「自僱人士」,適用的稅種是利得稅(Profits Tax),而不是我們以為的「薪俸稅」。
簡單說,只要你不是打工領月薪,而是自己接案、收款,哪怕一年只接幾個案子,也可能要報稅。
2. 錯過報稅期 → 被補罰款:當年我等稅局來信,結果中招
我那年完全沒收到報稅表,所以以為不用報稅。
後來才知道:報稅不是被動等通知,而是主動申報的義務。
自由工作者如果第一次接案或從沒報過稅,稅務局可能根本不知道你在賺錢。但這不代表你就可以不申報。
只要你開始有收入、有穩定接案,就應該主動上 eTAX 系統向稅務局通報,說明你開始有業務行為。
錯過時間的代價不小。
我後來被追補了兩年的稅額,還附上罰款與利息,當下真的心很痛。
3. 報稅其實沒那麼難:用 eTAX,記帳留收據就夠
後來學會怎麼報稅之後,我才發現,原來報稅真的沒有我想像的那麼可怕。
你只需要準備好以下幾樣東西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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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入紀錄(Excel 簡單記帳也可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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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出單據(實體或電子收據都能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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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類型簡述(如自由設計、剪輯、行銷服務等)
用香港政府的 eTAX 平台報稅,其實流程非常清楚,有中文操作介面,也不一定要請會計師。
而且還有一個重點是:支出可以扣稅!
像是筆電、軟體訂閱、交通費、平台手續費這些都可以列入支出,從收入中扣除後才課稅。
所以報稅不只是義務,還是合法節稅的方法。
小提醒:自由 ≠ 不報稅,自由 = 懂得自己處理報稅
現在的我,每年 4 月都會主動打開 eTAX,整理好一整年的收入與支出。這變成一種習慣,也讓我在面對銀行、政府資助、甚至申請創業計畫時,更有憑有據。
如果你是剛開始接案、或第一次自由工作的朋友,我真心建議你:
不要等稅局找上門,主動處理才是保護自己。
結語:報稅不再是麻煩,而是我專業的一部分
從那次出包後,我再也沒有忽視稅務這件事。
現在我把它當作職業經營的一部分,就像寫作品集、回信、整理發票一樣,是屬於我的創業日常。
如果你也是一人公司型的創作者,希望這篇經驗能幫助你少走一些冤枉路。
有收入,就有責任。
但也因為這份責任,我們才更能穩穩地把創作這條路,走得更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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