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公司請人後才知道要報 IR56…我學到的 3 個教訓
我第一次開公司,請了第一位員工,是一位幫我做設計的 part-time。當時我以為事情就這麼簡單:談好薪水、月底轉帳、搞定。
結果沒多久我就收到一封來自稅務局的信,附上幾張讓我頭皮發麻的文件:「BIR56A」、「IR56B」……我才知道,原來只要你請了人,公司就得報「僱主稅」。
這是我創業以來面對的第一道制度撞牆,也讓我學會了 3 件事,想在這裡和你分享。
我第一次開公司,請了第一位員工,是一位幫我做設計的 part-time。當時我以為事情就這麼簡單:談好薪水、月底轉帳、搞定。
結果沒多久我就收到一封來自稅務局的信,附上幾張讓我頭皮發麻的文件:「BIR56A」、「IR56B」……我才知道,原來只要你請了人,公司就得報「僱主稅」。
這是我創業以來面對的第一道制度撞牆,也讓我學會了 3 件事,想在這裡和你分享。
以前我只當過受僱員工,報稅是自己進去 eTAX 點幾下的事,從沒想過當「僱主」會有這麼多責任。
其實根據香港稅例,只要公司有支付薪金給任何僱員(無論全職、兼職、freelancer),就需要申報他們的薪酬資料給稅局。公司幫員工報稅的這份「報告」,就是 IR56 表格 系列。
每年還會收到一張叫 BIR56A 的主表,代表你公司是否有請人、有多少人、薪酬總額是多少。這些資料稅局會用來比對僱員的個人報稅紀錄,確保雙方一致。
📌 我那次遲報了一週,結果收到罰款通知書,心裡真是百感交集。
這件事真的超容易搞混,我當時只知道 IR56B,但其實 IR56 還有好幾個版本,每個都關係重大:
IR56E:新聘員工 → 入職後 3 個月內需通報
IR56F:員工離職 → 離職前一個月內報
IR56G:員工要離開香港 → 公司要提前 1 個月通報,還得扣起最後一筆薪水等稅局批准
IR56B:每年 4 月為每位員工填寫,申報全年薪資
如果你漏報、遲報或報錯格式,稅局都有權開罰。
當時我就因為忘了報 IR56E,導致公司在稅局系統裡顯示「聘請不明員工」,被列為稅務觀察名單。
我以前都用 Excel 記員工出勤和薪資,臨時算完就匯款。
但當我真的要報稅時,才發現資料東缺一筆、西漏一欄——這樣不僅報不出正確數字,還會被質疑「是否有意隱瞞」。
後來我開始使用簡單的雲端記帳工具,每月紀錄:
員工姓名與職位
每月薪金、獎金、MPF 公司供款
發薪與發票日
入職與離職日期
📌 最關鍵的是:這些資料不只是給稅局看的,也幫我建立公司管理紀律,當作真正的「老闆」。
我們創業時想的都是怎麼接到更多案子、怎麼讓產品被看見,卻很少想:如果我要請第一個人,我準備好做一位合格的僱主了嗎?
報 IR56 表格看起來是行政雜事,但其實是一種「你正式進入制度」的宣告。
你不再是自由接案者,而是真正在經營一個組織。
現在我每年 3 月都會主動整理報表、查報稅期限,甚至提醒合作夥伴別忘了填 IR56。
因為我知道:這不只是為了規避罰款,更是為了尊重我的夥伴,也尊重我創業這件事本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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