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薪病假怎麼算?香港打工仔必知的請假規則與計算方法
以下就帶你全面了解 有薪病假 的累積方式、醫生紙要求、薪金計算方法,以及僱員和僱主雙方需要注意的事項。
什麼是有薪病假?
有薪病假指的是僱員因為生病而缺勤時,仍然能夠獲得薪金保障。只要符合《僱傭條例》的規定,僱主就必須支付。這項制度的設立,是希望僱員在身體不適時可以安心休養,而不是因為擔心沒收入而硬撐上班。
有薪病假如何累積?
病假日數是隨著你在公司服務的時間而慢慢增加的,並不是無限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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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僱首 12 個月:每完成一個月的連續服務,就可累積 2 天有薪病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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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僱滿 12 個月後:每個月可累積 4 天有薪病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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累積上限:最多可以累積 120 天。
也就是說,工作越久,累積速度越快,但不會超過 120 天的法定上限。
請病假需要醫生紙嗎?
要領取有薪病假,醫生證明(醫生紙)是很重要的。規則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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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假少於 2 天:僱主可自行決定是否要求醫生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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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假 3 天或以上:必須提供有效的醫生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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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生紙必須由 註冊醫生 或 政府認可的中醫 開立。若涉及工傷,則需由勞工處認可的醫生發出。
如果沒有符合規定的醫生紙,僱主就沒有義務支付有薪病假。
有薪病假的薪金怎樣算?
有薪病假並非全薪,而是以「平均工資的八成」作為標準:
有薪病假薪金 = 平均日薪 × 80%
舉例:
假設僱員的平均日薪是 $1,000 元,那麼每一天的有薪病假就是 $800 元。
僱員和僱主要注意什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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僱員 應保存好醫生紙,並及時交給僱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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僱主 不得無理拒絕支付有薪病假,否則屬違法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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試用期員工 也可以累積病假,但必須符合法例要求才有資格領取。
總結
對打工仔來說,有薪病假 是一項很重要的法定權益。了解累積規則、醫生紙要求和計算方式,不僅能保障自己的薪金,也能避免因資訊不足而錯失應有的福利。下次身體不適時,就不用再擔心會被扣薪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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